市城建委关于我市集中供热情况的汇报

   

关于我市集中供热情况的汇报

(市城建委)

2017年12月4日

 

    一、省定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11月30日,我市共新建、改造供热管网总长度58.75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15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5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9%,除新建、改造换热站存在较大差距外,其它省定目标均已完成。

如果仅从目标的完成数据来看,情况尚好。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这里面很大一部分是采用燃气锅炉、壁挂炉、地源热泵等其它热源形式的,还有一部分是管网覆盖到的区域仅签订了集中供热协议的,只有少数一部分是使用上集中供热的。下一步集中供热要真正发展,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尽快让老百姓享受到成果,任务还非常艰巨。

二、集中供热发展现状

2007年12月,我市因经济发展和落实国家环保政策需要,经招商引资,由河南瑞通热电投资公司、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公司三家按照6:3:1的比例出资3000万元组建了漯河天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并被市政府授予京广铁路以东、沙河以北区域的三十年特许经营权,负责该区域内我市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自组建以来,天阳公司严格按照《漯河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分批先后投资5亿多元建设了集中供热管网近70公里,目前供热管网东起热源厂、西至解放路、南起东方红路、北止龙江路,基本覆盖高新技术开发区、召陵东城产业集聚区大部分区域,先后向这两个区域内的双汇、统一、可口可乐、旺旺、嘉吉、源隆科技等60多家工业企业及双汇花园小区、中心医院等居民小区和公建单位实施了供热,替代或关停这两个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70余台。

特别是进入2017年以来,城市集中供热,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项民生实事之一,更是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三治本三治标”的关键治本内容,也是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督导、季考评、年终验收的一个主要方面。省里给我市也下达了年度目标任务。为保证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天阳公司更是加大资金投入,全身心地投入集中供热推进工作中:一是加快恒瑞热电2×15MW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工程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以上,项目预计12月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二是积极开展十条供热管网工程建设;三是全力推广居民采暖工作,完成新建、改造换热站共15座。

西城区集中供热工作:

正在与中节能洽谈继续合作方案,同时组织人员到西安考察西安瑞行城市热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达成初步协议,现正对接实施方案。

源汇区集中供热工作:

2013年10月,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2013】86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国资委与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由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独资成立新的热力公司,在漯河市铁西与沙南区域开展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与运营,协议约定2014年开工建设。在2014至2016年底,源汇区集中供热未有实质性进展。2017年,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编制了《源汇区集中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公司总部进行审批。华电总部集中供热配套费、新建建(构)筑物配套集中供热设施以及既有建(构)筑物集中供热设施改造等政策问题,未审批通过。待12月中旬我市的集中供热相关政策出台后即可立项。目前,建委要求华电公司开始源汇区集中供热详规的编制工作。

三、我市集中供热推广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关支持性政策

一是城市基础配套费中集中供热分配额度问题。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市都是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来解决集中供热建设资金,但我市2017年10月23日新修订的《漯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仅说明“城市配套费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90元”,但没有明确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费具体额度和划转流程,造成供热公司无法按照文件执行。

二是新建建筑物未同步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问题。我市未将集中供热设施作为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的必建项目,这就造成了目前我们许多新建小区没有集中供热设施,供热公司的主管网即使建设到小区门前,也因为没有内部配套供热设施,而无法使用集中供热,从而严重制约了我市集中供热快速发展。

三是老旧小区集中供热设施改造问题: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没有庭院、楼内、室内管网和交换站等必要的集中供暖设施,其想使用集中供热,就必须重新投资进行改造,其最主要的难题是改造费用的来源问题,这将给集中供热下一步在全市推广造成很大的障碍。

四是居民采暖运行亏损补贴问题:我市居民采暖暂定价为0.17元/天·平方米,折算为蒸吨约100元/吨,而供热公司从热源企业购进的价格为139元/吨,也就是说,热力经营单位的销售价格为倒挂,对居民供热每吨将亏损约39元。若不进行补贴,不仅供热公司会形成巨额亏损,更不利于全市集中供热的良性发展。

2、原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未能很好的落实和执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漯政纪[2009]27号),前期曾对我市集中供热的初期发展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但近年来,涉及工程规划许可、施工环境保障、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关单位以文件太早等为由不予执行,造成工程建设推进缓慢。

3、市政府授予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被长期、多次侵犯,严重扰乱供热市场,造成市场开发难度重重。

自2010年我市集中供热管网投入运行以来,在天阳公司的特许经营区域内,先后多次受到热源企业—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的恶意侵权。他们多次在不办理任何施工手续的前提下,选取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私自为热用户建设热力管网对其供热,并利用他们是热源企业的优势向用户许诺给予免收热力管网费、用热价格优惠,甚至采取打包收取年度用热费用等手段恶意抢夺热用户,严重干扰了我市价格运行机制,形成了恶性、无序竞争,还造成了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截至今年11月份,热源厂的侵权行为仍未停止,在立达工业园又发生一起私建供热管网事件,其侵权用户已达16家。

四、近期推进措施

为完成省定目标,切实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推广集中供热的成果,促进城市集中供热快速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环境和市民幸福指数,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主管环境和城建的两位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区长(主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漯河市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目标任务。二是迅速开展工作。根据市城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市建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主管副区长(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执行日报告、周例会、周督导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难题。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印发了《漯河市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推进台账》,对每项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建委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总协调作用,按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持续加快集中供热各个环节的推动速度。

11月17日,召开了集中供热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例会,会议上,高市长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必须完成三件事:一是集中供热主管网工程年底前必须完工;二是各项支持性政策年底前必须完成修订完善;三是主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公建单位、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年底前必须实现集中供暖。为完成这三件事,高市长还提出五项要求:一是领导主动;二是审批联动;三是减难驱动;四是宣传发动;五是督导督办。并就工作机制强调要按天按小时开展工作,执行周台账周督导周通报机制,年底完不成要启动问责程序。徐市长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讲政治、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发展

市建委连夜召集供热公司、施工单位等人员召开了会议,安排部署落实会议精神;临时抽调人员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并成立工程推进、政策制定和市场推广三个专业工作小组,制定了周工作台账。同时,由建委牵头组织市规划局、财政局、天阳供热公司等有关单位人员成立联合考察学习小组,赴许昌、开封地市,考察学习兄弟地市在配套费政策、新建小区配套供热设施、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改造等集中供热推进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

五、措施得力,近期集中供热推进工作成效显著。

1、管网建设作业面全部打开,工程建设紧张有序向前推进。

黄山路热力管网:牡丹江路—淞江路段、淞江路—辽河路段建设

土建开挖、敷设安装同步作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自11月21日开始施工,截止12月1日已完成管沟土建开挖836米,并下放热力管道736米,正在紧张焊接安装施工中;同时已经做好了管网穿越淞江路口部队光缆的协调工作;黄山路热力管网:辽河路—淮河路段,淮河路热力管网:黄山路—嵩山路段,也已在电视台进行了字幕飞播,将于近期开始进行全线封闭施工。

解放路热力管网过黄河路口也于11月25日晚进场施工,沟槽开挖已完成,并下放热力管道进行安装敷设,截止12月1日,管道内管已完成安装。

龙江路—解放路口段管网管沟已开挖350米,下管350米,内管焊接60米。

由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原因,根据市政府安排,从12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地一律停工,包括省定、市定民生实事。现在以上所有工程已全部停工。

2市场宣传推广全线展开,首推机关学校用热。天阳供热公司已经与黄山路沿线所有机关、学校等公建单位进行了用热事宜对接,并进入沿线小区展开集中供热知识宣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启动政府机关、公建单位及学校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工作。目前已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了供热设施改造图纸设计、实施方案及详细预算。

3、政策制定借鉴兄弟地市成熟经验,起草我市试行政策建议。通过到许昌、开封调研学习,建委已组织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完成了我市《漯河市新建建筑物配套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配上,依据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关于“集中供热热力网工程”内容要求,完成了我市《城市基础配套费中集中供热分配额度的测算报告》。目前正在研究我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设施改造政策。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尽快向政府提交《城市基础配套费中集中供热分配额度的测算报告》,审核通过后立即执行,并同步开展提标工作

2、向政府提交漯河市新建建筑物配套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审核通过后力争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将集中供热设施作为新建和拟建小区的楼盘立项、规划、审批和验收的必备条件,凡新建建筑物必须将集中供热设施与主体同时立项、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从源头上解决集中供热设施的难题。

3、对于无集中供热采暖设施的既有建筑,供热办正在研究具体的政策,拟采用推广天然气的办法,按照政府支持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企业让利一部分的原则分期分批逐一解决。

4供热办将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税务部门、市审计局等部门近期外出调研,借鉴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我市集中供热运营亏损补贴办法。

5、研究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绿色通道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我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前置手续审批、工程建设施工环境协调、市场推广宣传等方面,全市上下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我市集中供热发展。

6、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管理实施细则”,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出台行业管理规范,制止任何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充分维护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供热市场秩序,杜绝恶性、无序竞争,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7、开展“郾城区集中供热详规”和“源汇区集中供热详规”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郾城区集中供热2018-2019年的推广工作,启动源汇区和西城区集中供热工作,力争全市集中供热尽快、尽早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