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内交通标识的社情民意

   

近日,有部分市政协委员反映,我市城市交通标识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研究解决。

一是建议完善车辆分流标志牌。目前,市区道路上指示车辆左转、右转、直行的分流标志都画在地上,这样很不醒目,很多司机一直走到路口才能看清,一不小心就违章,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建议借鉴外地城市的做法,设立悬挂式车辆分流标志牌,这样让司机及早看到车辆分流标志,提前做好分流准备。同时建议在路口悬挂的交通标识牌上标注现在所处位置,以便于司机掌握准确位置信息,确保交通顺畅。

二是建议调整市内道路限速标准。出于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出行安全的考虑,长期以来我市将城市道路限速标准确定为50公里/小时,但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车辆的增加,不同路段都施行同一限速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新交通法规定:()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三)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车速最高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是每小时80公里。目前,外地不少城市早已根据不同路段情况将市区道路限速标准进行了调整。建议我市抓紧研究,将市区道路不同路段限速标准按照交通法规定规范设置限速标志,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三是建议设立临近路口渐矮的差异化隔离护栏。传统的交通隔离护栏,在阻隔车辆行人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交通矛盾相对集中的路口,对行人和司机的视线造成影响,存在视觉盲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我市借鉴许昌、无锡等市的做法,设立临近路口渐矮的差异化隔离护栏,解决行人和司机视觉盲区问题,减少交通事故发生。